question-icon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我刚进入一家公司试用期不久,现在觉得这份工作不太适合我,想要离职。但我不太清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到底要提前几天告知公司,担心提前天数不对会有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合同
  • #试用期
  • #解除合同
  • #劳动法规
  • #权益保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同主体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对于劳动者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说的“三日”是自然日,包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体现,在试用期这个双方相互考察的阶段,劳动者有相对自由解除合同的权利 ,提前三天通知,时间一到就可以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但要留存好通知的证据,以防用人单位扣发工资等情况,若遇到此类问题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渎职并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须事先提醒或通知。但要是因为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人单位又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还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提前通知要求,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以保障自身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代通知金: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过错行为,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