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用村民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家在农村,最近听说政府要征用我们村的土地。我不太清楚这征用土地得走啥程序,会不会有不正规的操作损害我们村民利益。我就想知道,正规的征用村民土地程序到底是咋样的,每个步骤都有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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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征用村民土地程序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保障土地征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村民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具体程序: 首先是拟定征地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这一步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征用的整体规划和方案设计,会考虑到土地的用途、补偿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相关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方案批准后,进行公告。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公告的目的是让村民清楚了解土地征用的具体情况,保障村民的知情权。依据同样是上述《土地管理法》条款,强调了公告的重要性和内容要求。 接下来是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是村民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通过登记确认自己的土地权益,以便后续获得合理的补偿。 然后是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该方案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最后是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如果在征地过程中,村民对补偿标准等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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