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征地手续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家的土地可能要被征收了,我想了解一下土地征地手续的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比如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每个步骤大概需要做什么,我好心里有个底,看看在这个过程中我需要配合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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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征地手续办理流程在我国有明确的规定和步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征地报批前的工作。在这个阶段,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会发布拟征地公告,让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知道土地要被征收了。同时,会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要经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这一步是为了明确征地的具体情况,保障被征地人的权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然后是征地的报批程序。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会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通过后,再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接着是征地批准后的实施工作。征收土地的方案经依法批准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会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等。之后,有关部门会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对这些公告的内容和程序都有详细规定。 最后是土地交付。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当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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