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出首付婚后小两口还贷,房产归属是怎样的?
我和老公结婚后,公婆出了房子的首付,然后我和老公一起还房贷。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以后要是有什么变故,这房子算谁的呢?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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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婆出首付,婚后小两口还贷的情形下,房产归属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公婆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等分割财产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等因素,可能会平均分割,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倾斜。比如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其次,如果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即公婆儿子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会根据婚后还贷的金额、房产增值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最后,如果存在明确的书面约定,比如公婆和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该房产的归属,那么就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合法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总之,房产归属问题需要结合房产登记情况、有无约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购房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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