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未达成时过户回原业主的税费是怎样的?


在房产交易未达成而需要将房产过户回原业主的情况下,涉及到的税费主要和不同的税种相关,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不过,如果房产是过户回原业主,从本质上来说,产权相当于恢复到原来的状态,通常这种情况下原业主无需缴纳契税。 其次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的,免征增值税。若房产交易未达成,将房屋过户回原业主,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免征增值税。比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此项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此项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在交易未达成过户回原业主时,如果该房产满足相应的时间和其他条件,可能符合免征情况。 还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但在房产交易未达成过户回原业主的情况中,由于没有实际的财产转让所得,所以通常原业主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可能还会涉及到印花税等小税种。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不过,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所以在这种过户回原业主的情况下,印花税大概率也是无需缴纳的。 具体的税费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税收政策以及房产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者专业的房产中介,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