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交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什么?
我是做房地产行业的,在企业所得税预缴这方面不太清楚。想知道房地产预交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计税基础到底是怎么确定的,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算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展开


房地产预交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一个重要的税务概念,它涉及到企业在预售阶段需要按照规定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依据。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 首先,要理解预售收入的概念。在房地产行业中,企业在房屋预售时所取得的收入就是预售收入。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预售收入不能直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而是要先按照预计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 对于预计毛利率,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举例来说,如果一家房地产企业位于地级市城区,其预售收入为1000万元,当地规定的预计毛利率为10%,那么该企业当季(或月)应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就是1000×10% = 100万元。 然后,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将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此外,企业在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还可以扣除相关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也就是说,房地产企业预交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可以简单理解为:预售收入×预计毛利率 - 相关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