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残疾人保障金收缴有什么规定?
我开了家小公司,最近收到通知说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收缴规定。比如按什么标准收,什么时候交,有没有减免政策之类的。希望能了解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避免违规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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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残疾人保障金,简单来说,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让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如果没达到规定比例,就要缴纳的一笔费用。 从收缴依据来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关于计算方法,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缴纳时间方面,一般是按年计算,分月或者按季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另外,也存在一些减免情况。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持相关资料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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