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的报销能否从公账付款?


在探讨没有发票的报销能否从公账付款这个问题时,需要从财务和税务等多方面的规定来分析。 从财务核算的角度来看,企业的每一笔支出都应该有合理的依据和记录,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虽然没有发票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账务处理,但没有发票的支出在财务上属于无合法有效凭证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如果没有发票等有效凭证,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会面临困难,因为无法准确核实该笔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从税务方面来说,发票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一般情况下,没有发票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将没有发票的报销款项从公账支付,并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了扣除,一旦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可能需要补缴相应的税款,同时还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等处罚。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没有发票也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例如,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综上所述,虽然在财务操作上没有发票也可以记录支出,但从税务合规和财务管理的严谨性角度考虑,不建议企业将没有发票的报销款项从公账支付。如果确实发生了无发票的支出,企业应该尽量取得其他合法有效的凭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降低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