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出租金额达到多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有一间铺面出租了,不知道出租获得的收入达到多少钱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对 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想知道具体的金额标准是怎样的,缴纳的比例又是多少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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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个人出租铺面获得的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这里所说的“每次收入”,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也就是说,如果您一个月的铺面出租收入不超过4000元,那么用收入减去800元后的金额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一个月的收入超过4000元,那么用收入乘以(1 - 20%)后的金额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例如,您的铺面月租金是3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200×20% = 440元;若月租金是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1 - 20%) = 4000元,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20% = 800元。
另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上述的费用扣除标准外,还可以扣除一些税费,如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以及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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