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还有几天到期,交接时发现漏水了该怎么办?
我租的房子还有几天就到期了,在和房东交接的时候发现房子漏水了。我也不确定这个漏水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担心房东会让我承担维修费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负责维修吗?还是应该由房东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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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确定漏水的原因,才能明确责任归属。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房东对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负有维修的责任。如果漏水是由于房屋本身的老化、质量问题导致的,比如水管年久失修、防水层自然损坏等,那么维修责任通常在于房东。 其次,如果漏水是因为承租人的不当使用造成的,例如租户忘记关水龙头导致水漫延渗透、私自改装管道等情况,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时,租户就需要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当发现漏水问题后,租户应及时通知房东,并且最好通过书面、短信或者微信等可留痕的方式告知,说明漏水情况。如果房东接到通知后拖延维修,租户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如果因为漏水给租户造成了损失,租户还有权要求房东赔偿。要是房东认为是租户的原因导致漏水,而租户不认可,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第三方鉴定等方式来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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