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回迁安置房业主是否有权出售?

我家有套回迁安置房,现在我想把它卖了,但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这房子是之前拆迁分的,也住了一段时间了,就怕私自卖了会有什么法律问题,所以想问问回迁安置房业主到底能不能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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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关于回迁安置房业主是否有权出售,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来说,如果回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权属证书,就意味着业主拥有了该房屋的合法产权,那么业主通常是有权对其进行买卖交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里的处分权就包括了出售房屋的权利。 然而,如果回迁安置房还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在很多地方,没有产权证书的回迁安置房交易存在一定限制。因为没有产权证书,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就无法在法律上得到明确的确认和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都可能面临风险。同时,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规范回迁安置房的管理,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比如5年)限制回迁安置房的上市交易。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能暂时没有权利出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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