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排除妨害法院不予受理有什么规定?
我有一套小产权房,现在有人在房子周边捣乱,影响我正常使用房子,我想去法院起诉让对方排除妨害,但听说法院对小产权房这类情况可能不予受理。我想知道具体法院不予受理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就不会受理我的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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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小产权房排除妨害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叫做“乡产权房”。 法院在受理案件时,会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小产权房排除妨害纠纷,法院不予受理往往和小产权房的产权性质相关。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合法合规的产权证书,其合法性存在争议。从法律角度来看,法院审理案件需要有明确的权利归属作为基础。而小产权房的产权不清晰,可能涉及到集体土地的使用、规划许可等诸多问题。 例如,如果小产权房的建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基于这种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房产提出的排除妨害请求,法院可能会认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为法院不能通过司法裁判来确认或处理本身就不合法的产权问题。 此外,如果涉及到小产权房的政策调整或者行政处理等问题,法院也可能不予受理。比如政府正在对该区域的小产权房进行整治,相关纠纷需要通过行政途径解决,法院就会遵循司法与行政的分工原则,不受理这类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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