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建好后户口迁到城市还算不算立基人?
我家之前在农村建了房子,当时我也是立基人之一。现在我把户口迁到城市里了,我想知道自己还算不算立基人呢?之后房子相关权益我还有份吗?有点担心会因为户口变动影响到自己的权益,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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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基人,通俗来讲,就是申请建造农村房屋时,在申请表上登记的有权使用宅基地、参与建造房屋的人。立基人的认定通常是以建房用地审批时的在册人口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房屋是基于宅基地建造的,宅基地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一般是提供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但是,农村房屋本身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当农村房屋建好后,即便立基人的户口迁到了城市,其作为立基人参与建房的事实不会改变。在法律上,他对于所建房屋依然享有相应的权益,仍然是房屋的共有人之一。因为房屋是其出资或者参与建造的,这是基于实际的建房行为而产生的权益,不会因为户口迁移而丧失。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户口迁移后还是立基人,对房屋有权益,但由于户口已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能在一些涉及宅基地相关权益的行使上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在房屋的翻建、重建等需要使用宅基地的事项上,可能需要遵循更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并且,如果房屋出现自然灭失等情况,之后能否再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就会存在不确定性。总体而言,户口迁到城市后仍是立基人,对房屋权益受法律保护,但宅基地使用相关方面会有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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