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返费没有补贴是怎么回事?


在劳动就业场景中,返费通常是指用人单位或者中介机构为了吸引劳动者入职,承诺在劳动者完成一定工作期限后给予的额外费用;补贴则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除工资之外的其他费用,用于补偿劳动者在工作中产生的特定支出或者给予一定的福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与劳动者就返费和补贴有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这个约定具有合同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无论是纸质合同还是电子合同中的约定,都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违反约定,未支付返费和补贴,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工资”虽然通常理解为基本工资,但如果返费和补贴在约定中明确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那么不支付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克扣或拖欠工资。 当遇到没有返费和补贴的情况时,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约定支付。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