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老板发房补,发工资时再扣,这种做法合法吗?


在探讨刚入职老板发房补,发工资时再扣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房补,通常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用于补贴员工住房方面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如果老板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在发工资时扣除之前发放的房补,这种行为很可能属于克扣工资。因为房补一旦发放给员工,就成为了员工应得收入的一部分,除非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代扣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除。 假设老板扣除房补是因为之前和员工有明确约定,比如约定员工工作不满一定期限需退还房补,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扣除可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老板事先没有和员工说明扣除房补的条件和原因,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除房补,这显然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说明扣除房补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时,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房补发放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