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建强拆房屋由什么部门管理?
我家在农村,邻居家盖房子超出了宅基地范围,属于违建。村里有人说这种情况应该拆除,但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强拆的事。想了解下,农村违建强拆房屋到底归什么部门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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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对于违建房屋强拆的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所以,如果是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建,乡、镇人民政府是有权进行管理和拆除的。乡、镇政府对本区域内的建设情况比较了解,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建问题。比如村民在自己宅基地外随意搭建房屋用于养殖等,乡、镇政府在接到举报或者日常巡查发现后,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也就是说,如果违建涉及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进行管理。例如村民占用耕地等非宅基地的土地来建造房屋,就属于这种情况,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 此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规划和使用方面也有一定的管理职责。如果违建涉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问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可能参与到违建的查处和管理工作中。例如违建房屋严重影响了土地的合理规划和使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介入调查和处理。 总之,农村违建强拆房屋的管理部门可能是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具体要根据违建的性质和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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