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学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学校说他们没责任。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学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到底是怎样的啊?啥情况下学校得负责,啥情况下不用负责,我得弄清楚这个,才能和学校谈后续的事儿。
展开 view-more
  • #学校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学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学校在侵权事件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的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里针对的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心智尚未成熟,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所以法律对学校等教育机构设定了较高的责任标准,采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孩子在学校出了事,先假定学校有过错,学校需要自己证明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才能免除责任。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有了一定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受伤害的学生一方需要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才会承担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是校外第三人造成孩子伤害,先由第三人担责,学校如果没尽到管理职责,要承担补充责任,之后还能向第三人追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