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劳动法辞退赔偿是三倍吗
我在深圳工作,最近听到同事说被公司辞退能拿到三倍赔偿,我有点疑惑。我自己也担心以后会遇到被辞退的情况,想知道这说法是不是真的,在深圳这边,新劳动法对于辞退赔偿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样的情况才能拿到三倍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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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并不一定是三倍。首先要明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基数乘以年限 。这里的年限,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要是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那就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基数就是劳动者的月工资,它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且还有下限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就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只有在一种特殊情况下才可能涉及三倍赔偿,就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员工,要承担赔偿责任,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并非三倍。总之,深圳新劳动法辞退赔偿三倍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具体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得工资计算,涵盖多种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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