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被辞退后公司不给补偿金该怎么办?
我在深圳工作,被公司辞退了,但是公司却不愿意给我补偿金。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具体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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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如果被辞退后公司不给补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劳动行政部门会要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补偿金,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还需要额外支付赔偿金。 其次,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在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辞退通知、工资条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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