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不干了辞退员工不赔偿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公司不干了要辞退我,却不给任何赔偿。我不清楚这种情况是否合理,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能了解具体的解决办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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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公司不干了辞退员工却不赔偿的情况,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这是最直接和简便的方式,员工可以与公司的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诉求和理由,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协商的过程中,员工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组织,具有一定的协商和调解能力,可以帮助员工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第三方可以是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人力资源专家或其他相关机构,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员工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若协商或和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可以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组织会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员工需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和裁决。 如果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例如,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员工,且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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