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需要查验吗?
我是一个保健食品经营者,在采购保健食品时,不太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查验。我担心不查验会有法律风险,但查验又怕增加采购成本和时间。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到底需不需要对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查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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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是需要进行查验的。这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叫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简单来讲,就是经营者在采购商品的时候,要对商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和记录,以确保所采购的商品符合法律规定和质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而保健食品属于食品的范畴,所以保健食品经营者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具体到保健食品,查验的内容就包括供货者的许可证,这能证明供货者有合法经营的资格;还要查验保健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这能证明该保健食品是经过检验合格,可以上市销售的。通过查验,可以保证所采购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也能在出现问题时,方便追溯责任。如果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时一定要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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