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劳动合同后悔了是否要付违约金?

我刚签了劳动合同不久,现在有点后悔不想干了。但担心会因为违约要付违约金,自己对这方面法律规定又不懂。就想问问像我这种签了合同又后悔的情况,到底需不需要付违约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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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签了劳动合同后悔了,并不一定就要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形,劳动者才需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里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说,公司出钱送员工去参加专业培训,约定服务5年,结果员工服务3年后要走,那就可能要支付违约金 。 第二种情形是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对于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例如员工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就可能构成违约。 除以上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要是不属于这两种情况,即便你后悔不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了,通常也无需支付违约金。当然,如果因劳动者突然离职等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赔偿损失,但这和违约金是不同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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