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关系转移证明是否应由原单位出具?
我换工作了,新单位要求提供工资关系转移证明,我不太清楚这个证明到底该由谁来出。我想问下是不是必须得原单位出具这个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呢?要是原单位不肯出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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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关系转移证明通常是由原单位出具的。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工资关系转移证明,简单来说,就是证明劳动者之前在原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工资构成等一系列与工资相关信息的一个文件,用于新单位准确了解劳动者过往的工资待遇,以便合理确定新的工资标准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虽然这里没有直接提及工资关系转移证明,但从广义的角度看,工资关系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单位有义务配合劳动者完成与劳动关系结束相关的合理手续。 如果原单位拒绝出具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劳动者可以先与原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其出具该证明是合理要求且有一定法律依据。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此外,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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