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手了见面礼买的烟酒奶是否要退还?

我和对象分手了,之前见面的时候对方送了烟酒奶当见面礼,现在他们家要求我退还这些东西。我有点纠结,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到底要不要把这些见面礼退还给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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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来看,判断分手时见面礼买的烟酒奶是否需要退还,要依据这些礼物的性质来确定。 首先,如果这些烟酒奶属于一般性的赠与。一般性赠与就是一方单纯地把东西送给另一方,没有附加任何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财产的所有权一旦转移给受赠人,赠与行为就完成了,赠与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在恋爱交往中,见面送的烟酒奶这类物品,很可能被认定为一般性赠与,因为送这些东西往往是为了表达友好、增进感情等,并没有以结婚等为条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分手时受赠方通常不需要退还。 然而,如果这些烟酒奶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也就是说,送这些东西是基于双方未来会结婚这样一个前提。当双方分手,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赠与方是有权要求返还的。不过在实际中,对于是否属于附条件赠与,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比如,如果双方家庭有明确的约定,表明送这些东西是为了促成结婚等情况。 另外,还要考虑烟酒奶的实际使用情况。如果这些物品已经被消费使用掉了,要求返还实物可能不太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最终判定需要返还,可能会根据物品的价值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总之,具体是否要退还见面礼买的烟酒奶,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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