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撤柜涵让员工签字,是否要签?


从法律角度来看,当店铺发出撤柜涵并要求员工签字时,员工是否签字需要谨慎考虑。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撤柜涵的性质。撤柜涵其实就是店铺要关闭这个经营点的一个通知。员工签字的行为通常意味着知晓了这个通知内容,但不同的签字表述可能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如果撤柜涵只是单纯告知员工店铺撤柜这一事实,员工签字仅代表收到通知,这种情况下签字是合理的。比如涵中明确写着“本涵仅为通知店铺撤柜事宜,不涉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变更”,员工签字确认收到通知并无太大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里的撤柜涵就属于书面通知的一种形式。 然而,如果撤柜涵中有涉及员工权益的内容,比如涉及劳动关系的解除、补偿方案等,员工就需要仔细审查后再决定是否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店铺撤柜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如果撤柜涵中的补偿方案不合理,比如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员工贸然签字可能会被视为认可该方案,从而影响自身权益。 所以,员工在面对店铺撤柜涵签字要求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涵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内容有疑问或者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在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后果后,再决定是否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