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病假规定的时间是多久?劳动合同规定病假扣款是否合法?

我最近身体不太好,可能需要请一段时间病假。但不太清楚病假规定的时间到底是多久,担心请久了会有问题。而且公司的劳动合同里好像有病假扣款的规定,我就想知道这样合不合法,会不会侵犯我的权益,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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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说病假规定的时间。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如果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要是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这里的医疗期计算方式也有规定,比如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再说说劳动合同规定病假扣款是否合法的问题。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企业不能随意在病假期间进行不合理扣款。如果劳动合同里的病假扣款规定违反了这一规定,那就是不合法的。 不过有些地方还有额外规定,比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在病假工资支付和用人单位责任方面有更细致的要求,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等费用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相关概念: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病假工资:是职工在病假期间,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疾病救济费:是指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关系时,由企业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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