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权赎回权消灭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我之前把房产抵押出去了,现在想赎回,但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我的赎回权会没了。我担心自己的一些行为或者出现某些情况,导致没办法赎回抵押的房产。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抵押权赎回权消灭的法定情形具体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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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抵押权赎回权指的是抵押人在特定条件下,有权将抵押财产从抵押权人那里赎回的权利。当出现一些法定情形时,这项权利就会消灭。 首先,主债权消灭时,抵押权赎回权也随之消灭。主债权就是抵押所担保的那个原本的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债务人按照约定还清了所有欠款,这时候主债权就不存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消灭。因为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所以主债权消灭,抵押权也就没了,相应的赎回权自然也就消灭了。 其次,抵押权实现时,赎回权消灭。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如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来实现自己的债权。一旦抵押权人实现了抵押权,抵押人就不能再赎回抵押财产,赎回权也就消灭了。这也是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担保物权实现的相关规定。 再者,抵押财产灭失且无代位物时,赎回权消灭。如果抵押财产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灭失了,并且没有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偿金等代位物,那么抵押权就因为没有了客体而消灭,赎回权也不复存在。《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但如果没有这些代位物,赎回权就会消灭。 最后,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可能导致赎回权消灭。法律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规定一些特殊的情形使得赎回权消灭。具体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判断。总之,抵押人应该关注这些法定情形,避免自己的赎回权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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