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买卖需要交多少税?


在我国,继承房产买卖涉及到多种税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此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若住房购买不足2年,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继承房产再出售时,如果满足“满五唯一”条件,即该房产是继承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自取得房屋产权之日起已满五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满五唯一”,则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再者是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该项契税优惠政策。 此外,可能还会涉及印花税等小税种,但在继承房产买卖中,印花税通常金额较小。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在税费政策执行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建议您在进行房产买卖前,详细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专业的房产中介,以了解具体的税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