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脑出血是否算工伤?


在法律上,判断临时工脑出血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临时工”这个概念。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临时工”这一正式称谓,一般都将其视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伤保险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临时工是因为工作强度大、工作压力等工作原因导致脑出血,且符合上述条款的相关情形,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如果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脑出血,并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可视同工伤。 然而,如果临时工脑出血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或者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例如,是在非工作时间,由于自身身体原因,如高血压等疾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而引发的脑出血,就很难认定为工伤。 所以,临时工脑出血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业的判断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