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地受伤骨折是否算工伤?
我是工地的临时工,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受伤骨折了。我和工地也没签正式合同,就怕他们不认账。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要是算工伤我就能有相应赔偿了,所以特别想搞清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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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在工地受伤骨折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 对于临时工而言,虽然可能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骨折,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比如,有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都能作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如果临时工符合上述认定工伤的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临时工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临时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临时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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