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上一天班就走了,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我是个临时工,就上了一天班,结果工作的时候受了伤。不知道这种只干了一天就走人的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权益能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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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临时工”和“工伤”这两个概念。“临时工”其实是一个比较通俗的说法,在法律层面,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工作时间长短,都受法律保护。而“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临时工即便只上了一天班就走了,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认定工伤一般需要经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所以,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临时工上一天班走了受伤也能算工伤,依法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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