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家规定矿上打工甲方对外协受伤该如何赔偿?

我在矿上打工,属于外协人员。工作时受了伤,甲方是矿上的管理方。我不太清楚按照国家规定,甲方应该怎么对我进行赔偿,想了解赔偿的标准、方式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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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矿上打工时,如果外协人员受伤,甲方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概念——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如果甲方依法为外协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赔偿会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一般来说,工伤保险会支付以下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如果甲方没有为外协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甲方需要自行承担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赔偿费用。此外,如果伤害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总之,甲方对于外协人员受伤的赔偿,要根据是否缴纳工伤保险以及伤害原因等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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