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有法律依据吗?
我打算把自己的一套房产赠与给亲戚,写了份赠与合同,但没去公证。现在有点担心这合同是否有效,不知道在法律上认不认可。我想了解下未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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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就房产赠与合同而言,它本质上也是一种合同,遵循合同的一般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双方达成一致,赠与合同就成立了。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房产赠与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 不过,房产赠与合同的有效性和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两码事。即使赠与合同有效,也不意味着受赠人就马上拥有了房产的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要想完成房产的赠与,还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虽然未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有效,但公证后的赠与合同有其独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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