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正常劳动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和公司因为劳动报酬的事起了争执,公司说我没提供正常劳动所以要扣我工资。我不太清楚提供正常劳动到底得满足啥条件,想知道提供正常劳动的三个条件具体是啥,这样我就能判断自己到底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了。
展开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首先,劳动者应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一家企业与员工约定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5天,这就符合法律规定和正常劳动的时间要求。如果劳动者按照这个约定的时间来工作,就是满足了时间方面的条件。 其次,劳动者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场所进行劳动。工作场所通常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它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特定空间范围。例如,工厂的工人要在工厂车间工作,办公室职员要在办公区域开展工作。在指定工作场所工作能保证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劳动的正常开展。 最后,劳动者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合理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这意味着劳动者要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并付出一定的劳动努力来达到工作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销售人员要完成一定的销售业绩指标,生产工人要达到一定的产品产量和质量标准等。只有完成了工作任务,才算是提供了正常劳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