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
我在打官司,法院说要终结执行,我不太懂这是啥意思。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案子就这么结束了,我拿不到我该得的东西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没法保障,想知道终结执行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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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了某些特殊的情况,使得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 通俗来讲,就好比一场比赛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再继续下去,只能提前结束。在执行案件里,原本法院要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去实现申请人的权益,但遇到特定情况,这个执行过程就得停止,以后也不再恢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比如你作为申请人,自己主动不想再让法院执行这个案子了。(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也就是说最开始让法院执行的那个法律文件因为一些原因被取消了效力。(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例如被执行人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财产,也没有其他人来替他承担责任。(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像这类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费用,如果权利人不在了,执行也就没必要了。(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这就是被执行人实在没有能力还钱,以后也没希望有能力还钱。(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给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终结执行留了一定的空间。 终结执行后,执行程序就彻底结束了,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一般不会再恢复执行。所以当遇到法院说要终结执行的情况,你要弄清楚具体是因为哪种情形导致的,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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