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离职了有其他就业打算,有点担心违反协议要赔违约金。想知道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标准是怎么定的,是有个固定金额,还是有什么计算方法,我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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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关于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说,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自行约定。不过,这个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一般来说,法院在判断违约金是否合理时,会综合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劳动者的违约情节、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数额等因素。例如,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因为劳动者的违约行为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较高的违约金;反之,如果违约金过高,远远超过了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即使从事了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也可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谨慎考虑违约金的数额,确保其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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