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
我在公司工作,和公司有一些纠纷,不确定这是不是劳动争议。想知道法律上规定哪些情形是明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好决定后续该怎么处理和公司之间的矛盾。
展开


劳动争议通常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执。而在法律规定中,存在一些情形是明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 首先,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相关规定来执行的。比如,退休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养老金,这一过程中若出现问题,是退休人员与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纠纷,并非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的相关规定。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也不属于劳动争议。住房制度改革涉及到公有住房的产权转让等问题,这和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是不同的范畴。例如,单位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时产生的纠纷,主要是围绕住房产权交易等方面,和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工作条件等劳动权益没有直接关联。 再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同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能力鉴定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是专业技术鉴定,有专门的鉴定程序和机制。如果劳动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应该按照相关鉴定程序的规定去处理,而不是作为劳动争议来解决。 最后,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也不认定为劳动争议。因为这些关系通常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更偏向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雇佣关系。比如,家庭雇佣保姆,双方主要是基于民事约定来确定权利义务,和正规的劳动关系存在差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