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后又上班了怎么办?
我之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己缴纳社保,现在找到了一份正式工作,单位要给我缴纳社保。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之前自己交的社保要怎么处理,会不会有冲突,是要办理什么手续吗?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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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后又上班了,需要对社保缴纳方式做出相应调整。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事宜: 首先,要停止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就是说,从你上班开始,单位就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保,而一个人不能同时通过两种方式重复缴纳社保。所以,你需要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停止灵活就业社保的缴纳。 接着,要及时办理社保转移衔接。如果之前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保和单位缴纳的社保在同一统筹地区,一般不需要办理复杂的转移手续,单位直接为你办理参保登记,社保关系会自动接续。若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就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具体操作是:你先在原参保地(灵活就业社保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这两个凭证交给新参保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之后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会和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对接,完成社保关系的转移。 另外,关于社保缴纳年限和个人账户的问题。当完成社保转移衔接后,你之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的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都会和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合并计算。这意味着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连续的,不会因为缴纳方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将来在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待遇时,累计缴纳年限是可以累加的。 总之,灵活就业人员上班后,要及时停止灵活就业社保缴纳,并做好社保转移衔接工作,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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