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以新冠为由逾期交房且不付违约金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期房,合同约定了交房时间。结果开发商以新冠疫情为由逾期交房,还说不给违约金。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疫情对交房违约这块到底有啥规定,现在就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让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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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不可抗力”这个法律概念。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来说,新冠疫情在法律上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对于开发商以新冠疫情为由逾期交房不付违约金的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开发商确实因为疫情导致施工停滞、材料供应中断等客观障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房,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及时通知了购房者,同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了受疫情影响的证明,那么开发商可能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开发商不能证明疫情与逾期交房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或者没有及时通知购房者并提供相关证明,那么开发商不能以疫情为由免责。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 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购房者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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