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后单位不执行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单位有劳动纠纷,经过仲裁后裁决我胜诉。但现在单位一直拖着不执行仲裁结果,我很苦恼,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办法让单位履行仲裁结果,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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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仲裁后单位不执行仲裁结果时,劳动者不必过于担忧,是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保障自身权益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仲裁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就像是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判决书”,双方都应当遵守和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这就意味着,当单位不执行仲裁结果时,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劳动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仲裁裁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这些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一旦审查通过,法院就会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执行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措施,迫使单位履行仲裁结果,支付劳动者应得的款项或履行其他义务。 此外,劳动者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所以,劳动者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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