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没变但公司给交的少了怎么办?
我发现公司给我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时,缴费基数和之前一样没变化,可实际缴纳的金额却变少了。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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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过程中,缴费基数是计算缴纳金额的重要依据。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当缴费基数没有变化时,正常情况下缴纳的金额也不应减少。 如果遇到缴费基数没变,但公司给交的少了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公司未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以社保为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这意味着公司有义务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 再看公积金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员工发现公司存在少缴的情况时,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说明少缴的原因并按照规定进行补缴。如果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这些部门有权对公司的缴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会责令公司限期整改。此外,员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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