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公司被卖了该怎么办?
我正在休产假,突然发现公司被卖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受到影响,比如产假工资还能不能正常发放,生育津贴会不会有问题,后续的劳动关系该怎么处理等。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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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公司被卖了,不必过于担忧,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分析应对办法。首先从劳动关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即便公司被卖,您与新接手公司的劳动关系会延续之前的劳动合同。新公司不能随意与处于产假期间的您解除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新公司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次关于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生育津贴则是社保机构给予的补贴。如果您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公司被卖不影响您领取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若新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先与新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此外,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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