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保底工资不给怎么办?
我和公司谈好有保底工资,结果发工资时却没给我。我找领导沟通,领导说公司效益不好就没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才能拿到说好的保底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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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用人单位不给付之前约定好的保底工资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保底工资的概念。保底工资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里约定的,无论劳动者业绩如何,用人单位都要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薪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友好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劳动者可以找到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双方之前关于保底工资的约定,并要求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要是协商没有达成满意的结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劳动者可以准备好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还有关于保底工资约定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劳动者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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