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中断了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遇到仲裁程序中断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对我的案子会有啥影响,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要重新提交材料,还是等仲裁机构通知?我挺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想知道正确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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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程序中断是指在仲裁过程中,由于某些法定情形的出现,导致仲裁程序暂时停止,待该情形消除后,仲裁程序继续进行。 要了解哪些情形会导致劳动仲裁程序中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例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拖欠的工资,这就属于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或者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这属于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也会引起仲裁时效中断。 当劳动仲裁程序中断时,当事人无需过于担忧。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也就是说,从中断程序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比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用人单位答应协商解决,仲裁时效就从中断,若后来协商不成,从协商不成确定的日期开始,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当事人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如果是因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导致中断,在有关部门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关注处理结果,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仲裁程序。若有关部门处理结果未能解决争议,要及时回到仲裁程序中。如果是因为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承诺履行义务的书面文件、聊天记录等。若对方后来未履行承诺,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些证据继续进行仲裁。同时,当事人也应保持与仲裁机构的沟通,及时了解仲裁程序的进展情况,按照仲裁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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