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合规情况下劳动仲裁不受理案件怎么办?
我和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提交了相关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自认为是合法合规的,但仲裁委却不受理。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也不清楚有什么途径能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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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如果劳动仲裁不受理案件,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问题。 首先,要弄清楚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原因。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本规则第三十条第(一)、(二)、(三)项规定之一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这些条件包括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并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所以,不受理可能是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属于仲裁委管辖范围等原因。 如果是申请材料不齐全,您可以按照仲裁委的要求补充完善材料。比如,缺少关键证据,就去收集相关证据;申请书格式不符合要求,就重新撰写申请书。 若对仲裁委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您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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