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钱买房但已经签订合同该怎么办?
我之前看好一套房子就签了购房合同,可签完才发现自己凑不出那么多钱来支付房款。现在心里特别着急,也很担心会面临什么不好的后果。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啊,会不会要承担很严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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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因无钱买房但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自己明明知道没有购买资格或支付能力,却依然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定金规则,购房者可能无法索回已支付的定金。这是因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的第四条规定,开发商收到定金视作合同担保,因买卖双方主观原因未达成购房合同,按定金规定处理 。比如,购房者签合同时就清楚自己没有足够资金,最后因资金问题不买房了,就属于这种情况。 其次,如果是签订合同之后,出现了不可归咎于买卖双方的客观原因,比如当地政府实施了限购政策等,导致无法履行购房协议,那么双方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之前收取的定金。这同样符合上述司法解释中关于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达成的规定。 另外,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买方因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构成合同违约,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要是真遇到这种困境,建议你先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看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等方面是如何约定的。然后尝试和开发商友好协商,说明自身情况,看是否能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比如延期付款、调整付款方式等。如果实在无法履行合同,就要有承担违约责任的准备,尽量把损失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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