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并未撤销劳动关系却长期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没说要辞退我,但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能采取哪些办法让公司发工资,有没有快速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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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工单位并未撤销劳动关系却长期不发工资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劳动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适用于本法。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所以这种情况在法律适用范围内。 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友好沟通,明确表达自身需求,要求对方尽快支付工资。这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可能快速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劳动监察大队,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查证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还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请求调解,调解机构会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若不想调解,或调解没成功,甚至于达成了调解条款但公司还是不履行,那么可以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特别规定的情况以外,劳动者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相关概念: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 劳动行政部门:是政府中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负责仲裁劳动争议案件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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