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房产一方不同意卖该怎么办?
我和家人共同共有一套房产,现在我想把房子卖了,但有一方不同意。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是就没办法卖了,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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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共有房产的情况下,如果一方不同意卖房,这是一个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在房产领域,常见的共同共有关系有夫妻共有房产、家庭共有房产等。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处分,原则上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卖房,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进行出售的。 不过,如果不同意卖房的情况严重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其他共有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析产诉讼。《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在析产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可以是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者作价补偿等。 如果通过变价分割的方式,就相当于将房产出售,所得款项按照各共有人的权益进行分配。所以,当共同共有房产一方不同意卖时,其他共有人并非完全没有办法,可以通过合法的析产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并且要遵循法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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