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了该怎么办?


当发生工伤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及时救治。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这不仅关乎员工的生命健康,也是后续处理工伤的基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然后是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是获取赔偿。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职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那么相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等。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死亡赔偿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