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时间到期怎么办?
我买的房子不动产证时间快到期了,心里挺慌的,不知道到期后会怎样。是房子就不属于我了,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呢?具体要怎么操作才能保证我的权益?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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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时间到期的问题,主要涉及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情况。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年限。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购买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只是拥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比如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40年等。 当不动产证对应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处理方式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区分。对于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不用担心房子会被收回,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目前还需要等待后续相关法规进一步明确。 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一般来说,非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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